111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

民國111年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投保薪資等級

月薪資總額(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月投保薪資

第1級

25,250元以下25,250元

第2級

25,251元至26,400元

26,400元

第3級26,401元至27,600元

27,600元

第4級

27,601元至28,800元28,800元
第5級28,801元至30,300元

30,300元

第6級

30,301元至31,800元

31,800元

第7級31,801元至33,300元

33,300元

第8級

33,301元至34,800元34,800元

第9級

34,801元至36,300元36,300元
第10級36,301元至38,200元

38,200元

第11級38,201元至40,100元

40,100元

第12級40,101元至42,000元

42,000元

第13級

42,001元至43,900元

43,900元

第14級43,901元以上

45,800元

備註

  1. 本表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 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13,500元(13,500元以下者)、15,840元(13,501元至15,840元)、16,500元(15,841元至16,500元)、17,280元(16,501元至17,280元)、17,880元(17,281元至17,880元)、19,047元(17,881元至19,047元)、20,008元(19,048元至20,008元)、21,009元(20,009元至21,009元)、22,000元(21,010元至22,000元)、23,100元(22,001元至23,100元)及24,000元(23,101元至24,000 元)十一級,其薪資總額超過24,000元而未達基本工資者,應依本表第一級申報。
  3. 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11,100元(11,100元以下者)及12,540元(11,101元至12,540元)二級,其薪資總額超過12,540元者,應依前項規定覈實申報。
  4.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6,000元(6,000元以下)、7,500元(6,001元至7,500元)、8,700元(7,501元至8,700元)、9,900元(8,701元至9,900元)、11,100元(9,901元至11,100元)、12,540元(11,101元至12,540元),其薪資總額超過12,540元者,應依第二項規定覈實申報。
  5. 本表投保薪資金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