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要上班,加班費怎麼算?》

台灣號稱過勞鬼島,奴性台灣,加班費用生命熱血來換,2019年總工時為亞洲國家第二名,
過勞致死事件時常搬上媒體,因此工時計算和加班費給付,都被視為勞動檢查的熱門項目,尤
其服務業,假日為業績興盛大日,碰到國定假日要上班,加班費到底要怎麼算?

計算加班費之前,請先搞清楚假期的類別
例假、休假、還是休息日?一例一休2016年立法攻防、沸沸揚揚,修法後依勞工假期類別不
同,加班費計算方式就不同。

1. 依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應放假日,例如紀念日、
重要節日及勞動節,即所謂國定假日,是屬於「休假日」。

2.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企業工作,依累積年資給予的特休假,亦屬於「休假日」。工作滿6
個月有3天特休,1年以上未滿2年有7天;2年以上未滿3年有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有
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有15天,10年以上每多1年多1天,最多加至30天為止。

正確計算加班費,不怕勞檢找上門
依《勞基法》39條,雇主取得勞工同意,於 「 休假日 」 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就是國定
假日 當天工資必須照給外,還要額外再加發1日工資。 國定假日加班,只要有出勤,就算只上
班1小時,也要以8小時的工資計算,並且加發一倍的工資作為加班費。
舉例說明:小康月薪3萬6000,除以30天和8小時(36000 ÷ 30 ÷ 8=150),得知時薪為150元,當
日加班費為1200元,小康當天所得為2400元。

加班費好貴!企業負擔大,加班費可以換補休或調假嗎?

加班費的支出,無形中增加企業營運成本,許多企業老闆會思考,是否能用補休來取代加班費
給付,或是用調班的方式來處理。
1. 補休權益在勞工:按 《勞基法》39條, 勞工國定假日加班,企業不得強制規定加班換
補休,但可經由勞工向雇主申請同意後,以補休取代發給加班費,補休期限則由勞資
雙方約定好即可。
2. 調整休假日:若企業因人力因素有調整挪移國定假日需求,必須徵得員工同意,並,
契約明定調整休假日期,若約定休假日仍須上班,依舊得依上述規定發給加班費。
國定假日加班,除了假期種類要能分辨、加班費計算正確,雇主還要特別留意,確實紀錄出勤
才能保障雙方權益,加班費計算一五一十,照實發給,當難免有調假或補休需與員工商議之時
,才能保有更友善的彈性空間,凡是按照規定,就不怕勞檢找上門。

在〈《國定假日要上班,加班費怎麼算?》〉中有 4 則留言

  1. 應徵說好的加班費
    結果老闆娘接手管事後
    無通知員工
    直接改明目
    變相減薪
    因為工作被逼簽不合理,變更過的勞基法內容的員工守則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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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勞工在下班後如繼續提供勞務,雇主未制止或為反對的意思而予以受領,即有依行為時勞基法第 24 條第 1項規定給付加班費之義務;只要有加班的事實,依法雇主應給付加班費。

      2.不能因上位者更換就片面決定降薪或變相減薪,依勞基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雇主不該未與勞工協商,逕行調整薪資結構,當雇主未與勞工協商而調整薪資結構,此舉應屬無效。

      ※建議先與公司良性溝通,如溝通無效,可考慮採用勞資爭議調解或勞動調解,舉證說明實際情形後以爭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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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國定假日加班第1~8小時以內,無論加班幾小時,統一給一日薪資。
      第9~10小時,時薪X1.34
      第11~12小時,時薪X1.67
      您加班12小時的話,國定假日當日不出勤本就有一日薪資,另外加班在給一日薪資,在加上前面2小時的1.34倍率時薪及2小時1.67倍率的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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