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假及母性保護措施

❤️每年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就是母親節了
不曉得大家要帶親愛的媽媽去哪裡慶祝或送份禮物感謝媽媽的辛苦呢?

????在母親節前夕,小編就來分享有關於「母性保護措施」,今天的重點會放在媽媽們產假與其他相關權益的說明。

✅安胎休養假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3項規定,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相關的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而前勞委會直接有函釋說明:「女性員工因懷孕不適需要安胎者,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請病假,如有不足,再依同規則第五條規定辦理。」
安胎假可視為病假,30 天內半薪,超過 30 天則以住院病假來辦理,這部分雇主可以不給薪。
因為安胎住院的媽媽可以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普通事故傷病給付」。
此外,有的媽媽不願意請假的話,為了保護小寶寶,可以向雇主請求改調比較輕易的工作,雇主不得拒絕及減薪。

✅陪產假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所定陪產假之規定:
當配偶生產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工資照給。
陪產假請假期限,應於應於配偶生產當日前後合計15日內擇其5日請假。

✅產檢假
懷孕期間準媽咪一定有產檢的需求,產檢假故名思義是給準媽咪產檢時所請的假(爸爸沒有唷)。
另外提醒,公司可以要求提出證明文件;法令也規定需要『員工有產檢之事實及需求』,因此千萬別濫用產檢假唷!
因為產檢有時候不一定需要請到一整天的假,所以準媽咪可以以半日或是小時為請假單位來請假,雇主是不可以拒絕的(受僱者擇定請假單位後不得再變更)

✅產假
女性勞工於生產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8週產假。
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立即停止工作,給予4週產假。
懷孕兩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立即停止工作,給予1星期產假。
懷孕未滿兩個月流產者,應立即停止工作,給予5天產假。
????女性勞工受僱6個月以上,產假工資照領且不可扣全勤;年資未滿6個月,產假期間工資折半發給。
⛔️雇主如不按法令規定給付產假薪資或拒絕懷孕員工調請工作,可處9萬至45萬罰緩!

✅育嬰留停
申請條件:目前公司任職滿6個月且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者。
在子女滿3歲以前,爸爸和媽媽可各自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夫妻輪流請的話,兩人在育嬰留停的前6個月都可以領有勞保月投保薪資的60%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已請了1年育嬰留停,此時生了第二胎,則能再請2年,以最小的孩子受撫育2年為限。育嬰留停期間如果又懷孕,要先復職才能領 8週的產假與薪水。

✅哺乳時間及調整工作時間
為了讓父母在工作期間能有更多彈性可以照顧小孩,依據性平法規定,除法定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給予哺(集)乳時間60分鐘;每日加班達1小時以上者,雇主應另外再給予哺(集)乳時間30分鐘(不限定性別,男女皆可且視為工作時間)。
親自哺乳不限定餵哺母乳,牛(羊)乳亦屬之;包括女性受僱者以容器儲存母乳備供育兒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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