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勞退

勞工退休金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分為新、舊制:舊制依「勞動基準法」辦理;新制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

適用對象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
提繳單位由雇主或所屬機構或所屬團體提繳
提繳規定1.        強制提繳:

(1)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2)      雇主應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2.        自願提繳:

(1)      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不論個人是否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或所屬單位均可為其提繳退休金。

(2)      雇主自願提繳率不得高於6%。

3.        勞工自願提繳部分,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請領資格一次退休金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月退休金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勞工全額移入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者,併計新制、舊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
續提退休金勞工於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工領取前述繼續工作提繳之退休金及其收益之次數,1年以1次為限(前後二次請領退休金期間,至少須屆滿1年)。
遺屬請領退休金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本金以核定時已提繳入專戶之金額為準,其後所提繳之金額無息核發請領人。
提前請領退休金(1)     勞工未滿60歲,惟已領取勞工保險之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1、2、3等之一次失能給付、或國民年金法所定之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者;或非屬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惟符合得請領上述失能或身心障礙給付之程度者。

(2)     勞工提前請領退休金者,其工作年資未滿15年,請領一次退休金;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得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請領月退休金者,由勞工決定請領之年限。前項年限應以年為單位,並以整數計之。

(3)     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書表下載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表:https://www.bli.gov.tw/0012955.html

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https://www.bli.gov.tw/0012957.html

金額試算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試算:https://www.bli.gov.tw/0104047.html
查詢方式1.      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號+戶號上勞保局網站查詢

個人專戶網路查詢作業流程:https://www.bli.gov.tw/0012986.html

2.      臨櫃查詢:勞工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可辨識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駕照、健保卡、護照、居留證),至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辦理

3.      以勞動保障卡查詢:勞工親自向勞保局委託之5家金融機構(土地銀行、玉山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第一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持該卡至發卡銀行的之自動櫃員機即可查詢、列印最近6筆個人專戶明細及累計提繳金額、累計運用收益金額,或連結發卡銀行的網路ATM,通過身分認證後進入勞保局網站e化服務系統,查詢勞退個人專戶資料。

4.      以郵政金融卡查詢:本人攜帶身分證、儲金簿、原留印鑑及金融卡(含晶片金融卡或VISA金融卡)到各地郵局辦理查詢服務。

5.      個人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APP查詢:

(1)     在PC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戶號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行動服務帳號作業」,依序操作建立帳號、啟用帳號、產生裝置認證碼,取得QR-code及裝置認證碼。

(2)     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勞保局行動服務APP,開啟行動服務APP「認證裝置」功能,利用「讀取QR-code」或「輸入裝置認證碼」完成行動裝置認證。

6.      洽詢電話https://www.bli.gov.tw/0021884.html